出口货物退运办理所需文件
出口货物退运办理所需文件如下:
(1)退运进境货物的书面申请,申请书中要具体写明退运理由。
(2)原货物出口报关相关的报关单证。报关单、舱单、提单、装箱单、发票、进出口许可证件、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
(3)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有关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残缺、短少的检验证明书(比如; SGS)。
(4)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
(5)如果原出口货物已办理退税的,那么在办理退运进口手续时还须提供税务机关部门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6)海关要求的其他单证。退运货物原则上是以原进原出的方式申报,比如原货物是以海运出去的,那么货物要以海运进口方式进来。
注意;提供文件需经海关确认后,确认无误才能对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退运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1、退运产品新旧都可以,但是一定要确定新旧的程度,新有多新,旧是有多旧的。
当然如果实在太旧的,很*被当成洋垃圾被扣货的,所以这个风险是一定要提前注意的。
2、确认到每个产品是否都有立完整的包装。比如包装的完整程度。
3、退运货物是因为产品质量本身问题,不能是以翻新为目的,不改变产品本身的性质相关。
4、货物外包装上面相关唛头型号显示与实际包装内产品应是相符的。
5、维修更换的零部件不能再带进国内,需作拉圾处理或出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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