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般贸易转厂 提供仓储服务
报告显示,2022年一季度,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均强劲增长,全球各区域的贸易增长亦保持强劲,其中只有东亚和太平洋地区的增长势头略弱。由于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大宗商品出口地区的出口增长普遍更为强劲。
转厂的模式有:手册出口手册进口,一般贸易出口退税手册保税进口,手册出口国内采购的部分退税再手册保税进口。一般贸易出口退税再一般贸易征税进口。
实例 .
仓储:香港A公司在广州、东莞均设有工厂,国外的原材料到香港码头后,由我司安排香港车提柜并经深圳出口加工区一号通道拖运至我司仓库存放。待国内工厂需要用料时,派国内厂家的理货员到我司仓库*需要的货品,填报好准确的报关文件,由国内的车辆经深圳出口加工区二号通道直接报关进口或转关至东莞海关拆关。点 可节省可观的仓租和拖车费用,这样一来可节省运输费用和时间。保税区仓库的特殊功能和政策优势不但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的运费成本,而且增强了企业产品的价格竞争力。
海关转厂报关规定
转厂跟一日游其实是没有区别的,只是每个企业可能称谓的方式不一样的。
1、一般企业销售产品给加贸企业要用“间接转厂”,就是供应商把产品出口到保税区,加贸企业再用加贸手册从保税区报关进口。这可以解决一般制造企业与加贸企业的转厂问题。同时,加贸企业进口是保税的,而供应商出口后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出口退税。
2、同是加工贸易的两家工厂,因为隶属的主管海关不一样、手册备案的货物信息有差异,通过保税区操作,实现转厂交货的目的。双方工厂分别拿手册资料到保税区海关报关出口或进口,而且载货车辆入区不需卸货,当天即可出区通关进口,实现“一日游”操作(实际只需3个小时左右)。
3、加贸工厂供货给一般工厂,即出口转内销,也是“转厂”模式:加贸工厂将货物以手册保税核销的方式出口到保税区(深圳出口加工区),一般工厂则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征税进口国内。
就是这样的一种操作模式,就是为了解决加工贸易企业或一般贸易企业之间因为税率有损失所以才进行的活动。
深圳出口加工区就没有这些规定,普通货车可以报关,一次一日游报关时间只需要30分钟左右,当天来当天走,通关*为便捷。
2.报关费成本低。加工区一进一出报关费,无杂费。
3.估价成本低 。进口如是一般贸易,进口估价时加工区海关为了鼓励新进企业在估价方面给予一定支持。
4.时间成本低。报关资料提前发送,无时间限制,马上可以完成进出,节约时间成本以及如报关不能当天完成所产生的其他附加成本。
5.*做商检
6.退税:对于进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当天报关,即可帮贵司打出出口退税联。为贵司解放了资金的压力,资金流通的顺利也为贵司*好的生产,而且可以解决报关资料不附(双方商品编码不相同)的问题。
7.出口转内销*缴纳*金。详询:
一、通过以上了解到,企业什么条件下需要转厂呢?
1.企业有退税需求,需要通过转厂(出口复进口)中的出口环节达到退税目的;
2.交易双方报关资料不符合,由于产品编码不一致,需要通过转厂进行调整;
3.交易双方中的加工贸易企业有核销的需求。
转厂海关办事流程:
1、转出企业持《登记手册》、《申请表》(一式四联)向转出地海关申请备案。
2、转出地海关认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制发《海关行政许可申请告知书》。
3、转出地海关审核(包括派员下厂核查)。根据《关于简化“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放弃核准”行政许可手续问题的通知》(署加发〔2005〕316号)的规定,当海关同意受理和准予办理加工贸易备案行政许可事项时,在《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表》上加盖海关行政许可可视同行政许可法律文书。如果行政许可申请人要求海关出具受理或准予办理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仍应当依法出具。对申请人不具备海关行政许可申请资格的,制发《海关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对经审核决定不予办理的,制发《海关不予办理加工贸易业务决定书》。
4、对准予办理,按规定需要办理担保手续的,转出经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担保手续。
5、转出地海关留存《申请表》联,其余三联退转出企业交转入企业;
6、转入企业自转出地海关准予核准之日起20日内,持《申请表》其余三联,向转入地海关办理报备手续。
7、转入地海关认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制发《海关行政许可申请告知书》。
8、转入地海关审核(包括派员下厂核查)。根据《关于简化“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放弃核准”行政许可手续问题的通知》(署加发〔2005〕316号)的规定,在《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表》上加盖海关行政许可可视同行政许可法律文书。如果行政许可申请人要求海关出具受理或准予办理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仍应当依法出具。对申请人不具备海关行政许可申请资格的,制发《海关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对经审核决定不予办理的,制发《海关不予办理加工贸易业务决定书》。
9、对准予办理按规定需要办理担保手续的,转入经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担保手续。
10、转入地海关将《申请表》*二联留存,第三、*四联交转入、转出企业凭以办理结转收发货登记及报关手续。
11、转出、转入企业按照经双方海关核准后的《申请表》进行实际收发货。
12、转入、转出在每批实际发(收)货后90日内分别在转出地、转入地海关办理结转报关手续
加工结转售付汇及核销操作程序:
1、对经海关批准来料转进料的情况,由转入方企业办理购付汇手续。外汇*银行凭下列单证为转入方企业办理售付汇手续,售付汇单证留存5年备查:
1.1、起运国(地区)为“共和国(142)”、贸易方式为“进料深加工(0654)”、加贴有防伪标签且盖有海关“验讫章”并经核对无误的正本进口报关单;
1.2、转出方企业的运抵国(地区)为“共和国(142)”、贸易方式为“来料结转(0255)”、加贴有防伪标签且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正本出口报单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