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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出口退运货物返修复出口

发布:2022-11-10 09:52,更新:2024-11-2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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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优化贸易结构,产业和产品竞争力提升。前10个月,中国出口总值19.71万亿元,增长13%;进口14.91万亿元,增长5.2%,外贸结构向好。一方面,中国“智造”的竞争力优势显现,从出口结构性上看,出口机电产品11.25万亿元,增长9.6%,占出口总值的57.1%。其中,手机增长8.7%,汽车增长72%,电动载人汽车出口翻倍,锂电池、太阳能电池等机电产品出口增长八成左右。

首先, 什么叫退运货物?

  退运进出口货物是指货物因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等原因,被国外买方拒收退运或因错发、错运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

  如何处理退运货物?

  退运货物的处理相对来讲比较繁琐,需要根据货物的不同情况来选择具体的退运方式。

  **种方式:一般贸易进口

  如果货物出口时按照正常的报关报检程序出口,则一般进口时可以按照一般贸易进口的方式进来。具体又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情况一、已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货后,出口企业必须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缴已退(免)的税款,如果退运的货物已经申报办理退税的,并分别依以下情况予以处理:

  (一)如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货物加工整理,更换相同规格型号的货物重新出口,或将退运货物退给供货企业不再出口的,出口企业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及“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出口企业或供货企业凭证明单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二)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的货物转为内销的,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转内销证明单”,作为其内销时进项抵扣凭证。

  情况二、已申报、未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出口企业将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抵扣联)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后,货物发生退货而转作内销或部分内销的,企业须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其应退税款在退税总额中予以扣除或比照已退税业务补交税款(已申报资料正常办理退税)。同时,外贸出口企业还应填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签章后,作为内销时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企业申报的增值税专用税款抵扣联)留存退税机关。

  情况三、未申报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对出口企业尚未申报退税却已发生退关退货并转作内销的,由于有关原始单据在企业,由出口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原始单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书面申请报告及原始单据上签注“未办理".

与此同时,各外贸大省也及时推出了务实管用的配套措施。例如,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提出,要在防住疫情的前提下进一步畅通粤港货运通道,千方百计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浙江省政府专题会议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稳外贸稳外资,建立月度动态监测评估机制,进一步抢市场保份额,加快推动外资项目落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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