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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运应对的几种方式

更新时间:2024-11-27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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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如何开具退运证明?

1、退运证明,包括《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出口货物退运未退税证明》,合称为《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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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退运证明由出口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委托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的,由委托方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转交受托方。

3、出口企业退运时原出口货物还未申报退税的,可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未退税证明》;

4、出口企业退运时已经申报过退税的,需要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外贸企业已退税的,需要先把退税款退还给税局,再开具退运已补税证明;生产企业不需要补税,在退税系统用负数申报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实质就是冲减后续的退税,相当于手续从简了,并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

注意,在申报软件中《出口货物退运未退税证明》与《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是在一个界面录入,统称为《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02、退运的几种方式

1、退运后进行维修或换货再发给客户

(1)企业可以“进出境修理货物”办理进境,再复运出境则不必办理退运证明了,这是一种变通的简洁方式。

(2)企业也可以办理退运证明,再进行维修或换货再发给客户

2、不换货,也不维修,退运后不再发给客户,或即使再发新货物也与原退运业务无关

(1)企业需要开具退运证明。退运时原出口货物还未申报退税的,可直接开具《出口货物退运未退税证明》;退运时已经申报过退税的,需要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外贸企业已退税的,需要先把退税款退还给税局,再开具退运已补税证明;生产企业不需要补税,在退税系统用负数申报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即可。

(2)对于退运进境的货物,如果是因品质或规格原因自出口放行之日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可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过1年或因其他原因退运的,要征收进口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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