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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关税退税要求

更新时间:2024-07-04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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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出口关税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一)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二)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三)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按照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退还关税的,海关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退税。
因此,你公司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

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记者丁雅雯、朱程)前11月我国外贸进出口实现了8.6%的增幅,韧性显现。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当前我国外贸企业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产业链、价值链地位稳步提升,外贸保稳提质可期。

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8.34万亿元,同比增长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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