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145764104

进口红酒中文标签要求

更新时间:2024-11-15 08:00: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13713739411
联系手机: 13145764104
联系人:王经理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保税区仓储,仓储配送,保税仓集拼,保税仓分拣贴标换包装,保税仓出租欢迎来电咨询!

一、 进口酒类口岸管理 口岸进口食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进入我国境内的进口酒类(包括免税进口酒类)依法进行监督检验。进口单位应提供进口酒类输出国(地区)产地卫生证明。进口酒类(不包括免税进口酒类)应根据我国《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有关规定加贴中文标签。口岸进口食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依照本条规定对进口酒类进行监督检验。对监督检验合格的加贴“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签发卫生证书(正本、副本)。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口。

  1、商检手续:报检时需提供产地证、卫生证书、合同、、装箱单、提单等单证,首-次进口还需提供标签审核申请表、中文标签样张(3份)、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各3份)(注名产地)、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向施检部门提供检验报告、卫生证明文件以及货物特殊申明证明文件,接受检验检疫并办理标签审核。预包装饮料酒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要求自行制作。对监督检验合格的加贴“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签发卫生证书(正本、副本)。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口。

  2、报关手续:箱单、、合同、通关单、付汇证明、提单、提货单等。

  二、进口酒类流通管理 从事进口酒类的批发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金)、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

  (二)有健全的批发企业管理制度。


联系方式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
  • 邮编:518118
  • 电话:13713739411
  • 经理:王经理
  • 手机:13145764104
  • 微信:1314576414
  • QQ:19302037
  • Email:193020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