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进口清关到深圳操作流程
近期接到江先生电话,说有一票货从马来西亚过来,目前货物已到香港,货物需要从香港进口清关到深圳,问到小编有什么办法可以进口清关回来?
首先小编了解到江先生的产品是属于高货值的产品,但是是普通货物,正常一般贸易清关交税就可以了。制定清关计划如下:
1.先准备报关资料,提供产品一些数据,准备进行报关;
2.进行申报后缴税。(现在在申报后出税单12个小时内尽量缴税,否则会增加海关的查验率,目前海关在严格控制缴税率)
3.缴税后看海关是否查验或者通知查车。
4.安排港车过港,如遇到查车可能会耽误时间,但一般只要不是节假日都是可以当天安排过港回深圳的。
另外如果涉及到做检的产品需要提前准备好资质,以免申报了以后无法提供,导致货物无法过港,或者是直接过港的时候被海关扣留。
保税区一日游报关
1、保税仓储:除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外,园区内可保税储存各种贸易方式的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园区企业可以对所存货物开展不改变货物化学性质的流通性简单加工和临港增值服务,包括分级分类、分拆分拣、分装、组合包装、打膜、加刷码、刷贴标志、改换包装、拼装、拆拼箱等具有商业增值的辅助性作业。
2、全球采购和国际配送:根据需求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进行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深度分销等。
3、国际保税仓国际中转和转口贸易:对国内、国外集装箱货物(包括来自不同国家、地区的)进行快速拆拼、集运、转运至境内外其他目的港。同时,可开展转口贸易为核心的服务贸易活动,提升口岸功能。
4、国际保税仓检测维修:在园区设立检测维修中心,提供检测、维修服务,延伸保税物流业链,进一步提升物流园区功能。
5、国际保税仓商品展示:经园区主管海关批准,园区企业可以在园区综合办公楼专用的展示场所举办商品展示
《进出口关税条例》(国务院令第392号)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
(一)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
(二)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
(三)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按照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退还关税的,海关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退税。
因此,你公司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